一方面,對于符合條件的納稅人,我們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界面的提示提醒,通過短信、微信公眾號推送政策,以及通過面對面的輔導服務等方式,確保企業(yè)應知盡知、應曉盡曉、應享盡享。 另一方面,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,只為騙取稅費優(yōu)惠進行“假申報”的納稅人,我們一貫的態(tài)度是嚴厲依法打擊。 比方說,去年我們就對騙取抗疫稅費優(yōu)惠行為進行了專項整治;前不久,稅務總局、公安部等六部門又對常態(tài)化打擊這類“假申報”以及“假出口”“假企業(yè)”涉稅違法犯罪進行了專項部署。 通過多部門的協同共治,進一步加強稅收監(jiān)管和稅務稽查,進一步提高打擊“三假”涉稅違法犯罪的整體性、協同性和精準性,更好地推進該惠及的納稅人全惠及,該查處的不法者嚴查處。